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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文包里有两本笔记本,厚的是工作笔记本,薄的是记事本,用来记录近期要办的事项。我每天有空时会翻看一下记事本,完成的用笔打钩,没完成的再强化记忆,防止忘掉。这个习惯自工作以来一直如此,从未间断。
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每年都有日历或台历,有的日期上面父亲会写几个字,说的是家里的一些事项,写在上面是为避免忘记。有时,父亲还会翻看查阅记录的事项。上学后我把每天的家庭作业记在用过的草稿纸上,找个空白处,写明一二三,再在边上画上框,防止找不到,晚上做完作业后拿出“记事纸”再对照检查一遍。
工作了,父亲对我说: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。你要准备一个小本子,把要做的工作记下来,防止忘掉。”边说边从他公文包里拿出一本记录本,指着上面写的一条条事项,说:“我工作事头多,一有工作事项就拿笔记下来,花分把钟时间,免得过后丢三落四。”从此,记事的小本本就成为我的随身物品,写满一本,再换一本。要问一共多少本了,我没有统计过也没有保存它,一本用完,把未完成的事项誊写到新本子上,旧本子就进废纸篓了。有人夸我记忆力好,其实我是个笨人,用了笨功夫,真正的功劳是记事本。
后来有了手机,人类能直接在手机上记事,还有闹钟提醒功能,工作和生活更便利。但我还是习惯用记事本记事,用了多年,顺手了,不想改。
记事本给我工作上带来诸多便利,但因我保管不善曾带给我一次麻烦。有一次我正准备翻看记事本时,猛地发现记事本不见了,把包翻了个底朝天,没找到,赶紧在办公桌抽屉找,又到车上找,回家里找,还是没有找着,急得浑身冒汗。大脑努力回忆最后一次用记事本的细节,分析丢失的可能之处,饭吃不香,觉睡不实。想起在办公的地方看过书,我把书橱里的书查看了一遍,未曾发现,想来想去依旧是觉得书橱“嫌疑”最大,于是把那一层书逐一过堂,才发现记事本夹在两本书之间。原来是我在办公的地方翻看记事本后,把它和书一起放进了书橱,由于它又小又薄,因此“藏”得很深。终于找到了,我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。电影《解密》中容金珍有个记事本,始终带在身边,无论在工作时还是在睡梦中,一旦有了灵感,他会赶紧拿本子记上,生怕忘掉。在北京开会回程的火车上,一个小偷顺走了他的钱包,那里面装着他的记事本。丢了小本子,他失魂落魄,神经处于崩溃边缘。最终小偷迫于压力还回了小本子,但容金珍疯了。可见这记事本必须保管好,绝对不可以丢。
据说杨振宁有些写作习惯很有意思,翁帆说他静着或躺着,举一只手,在空中比划着,问他在做什么,他说:“我把正在思考的东西写下来,这样就不会忘了。”杨振宁保持这样的习惯已有几十年,《曙光集》里的文章,有好些也是这样“写”下来的。杨振宁是一名享誉世界的物理学家、诺奖获得者,他不用记事本、手机或Pad记事,而是以手为笔,直接“写”在大脑中建立的“记事本”上。这样的记事方式能确保不丢失,但难度太大,估计一般人根本学不了这方法,我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地用记事本,并注意妥善保管。
我发现妻子去超市购物,去菜场买菜,春节回老家拜年准备礼品,都会弄张纸,写上清单,看来她也喜欢“烂笔头”记事。
女儿上学了,她为自己准备了家庭作业专用记事本,每天晚上作业做完后都会在本子上对照检查,拿笔逐条打钩,整个上学时期从没发生作业没完成或漏做的情况。在她婚礼前我和妻子告诉她要准备一些物品时,她说不止这些,还有很多,她在网上学习了,马上发到家庭群里。我看到她“写”的日程计划和物品清单,嘿嘿,准备得妥妥当当的。她有宝宝后,经常在家庭群里发待办事项,让我们提醒她。这丫头,记事不用笔头用指头,还拿我们家庭群当她的“记事本”。